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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摘要] 养老保险关系我们每一个人!因为各种原因,有些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,但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怎么办?能一次性补缴吗?
养老保险关系我们每一个人!
因为各种原因,
有些人已达法定退休年龄,
但养老保险没有缴满15年
怎么办?
能一次性补缴吗?
遇到问题不要慌
“延五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过渡性方案
为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,防止社保政策断崖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本方案适用对象为本区《社会保险法》出台后至2018年12月31日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,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延期缴费5年后仍不满《社会保险法》规定的15年缴费年限人员(简称“延五”补缴人员)。
二、“延五”补缴人员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延缴5年后未满15年缴费年限的允许按省平工资标准一次性补缴满15年,模拟办理退休手续领取养老金,并按规定增资。
三、保留省系统中的延期缴费,并由社保部门代缴至满15年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按省系统计发标准享受待遇,延缴基数执行当期省平工资标准。
四、“延五”补缴人员正常缴费期间不得断缴,如发生断缴,一次性补缴时间相应延长。
五、“延五”人员补缴后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同时,符合延缴期间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不得叠加享受。
六、“延五”人员相关补缴、待遇发放、代缴及财政预算资金开设专用银行账号,单独核算至过渡期结束。
七、财政部门根据资金运营情况,安排相应预算并按用款计划及时拨付。
八、社保经办机构按工作需要完善相关经办信息系统,并在“延五”补缴时与“延五人员”签订相关协议,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。
九、本方案执行至2035年过渡期结束后自动终止。
十、本方案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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